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》的通知
部内各司局、各直属单位:
按照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决定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》(教人厅〔2016〕4号)精神,制定了《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。
附件: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
教育部办公厅
2017年1月23日
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

注: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,负责相关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议提出,建设、运行、服务、维护的组织与管理,系统安全,系统涉及数据安全与管理。
来源|教育部